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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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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依据

(一)认定对象与学分要求

2024届毕业生

2020级本科学生(3学分); 2021级专科学生(2学分); 2022级专升本学生(1学分)。

(二)认定依据

bat365在线平台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置换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2〕30号(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办法》)

二、认定项目时间范围

从入学至今参加的可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项目和活动。

三、认定流程与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安排

3月7日-3月18日

学生个人申报(18日17:00申报关闭)

3月7日-3月25日

各二级学院线上审核完毕

3月18日-4月4日

各归口部门线上审核完毕

4月6日-4月7日

学分认定不足的学生申报(7日17:00申报关闭)

4月6日-4月9日

各级审核员线上审核完毕

4月6日-4月11日

各学院提交学分置换申请表

4月16日-4月18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线上成绩单提交

4月25日前

各二级学院进行学分认定情况公示,

并导出成绩单审核、签章完毕交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4月30日前

各学院根据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安排及要求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学生个人采用网上申报和确认反向认定项目)的方式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申报和管理,具体操作参见学分认定系统使用手册-学生(附件2)

二)学生系统中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佐证材料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进行上传。

(三)4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生学分置换申请,将《认定办法》中附件3、4的纸质版报送至“创客+”20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angchuang@sdycu.edu.cn

各二级学院要对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师生如对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书面形式向学分认定审核单位提出异议申请。双创学分认定审核单位汇总师生异议申请统一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公示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学分认定异议申请。

各学院、各归口部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审核,逾期将导致学生学分认定不成功。各学院要把好学分认定第一关,对三级审核中退回率较高的将予以通报。

各学院、归口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系统使用及审核培训,时间:3月7日上午9:30,地点:创咖一九九八,请各学院审核员、毕业班辅导员代表、归口部门审核员参加。

联系人:邢苒苒,18595268039

各归口部门联系人、电话:

创新创业类竞赛:刘尧18595268039

科技文化艺术竞赛:乔慧芃,18595268056

学生专利、成果获奖:王美英,18595268050;

学生论文: 李常杏,18595268050;

科研项目:甘娟,18595268050;

开放实验:张亚,88253690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王青,18595268039;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践:王青,18595268039;

职业资格证书:李晓芳,18595268036;

体育竞赛:宋琦,13176444291;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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