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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8-27   来源:安全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秋季学期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安全和校园平安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既是为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也是为学校其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做好学校开学期间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每一项安全工作。积极落实各单位部门“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监管责任”,结合开学初期工作实际和秋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本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忧患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开学第一课”“新学期第一次工作会议”等契机,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地震、防自然灾害、防暴力欺凌、防交通事故、心理健康等专项教育,通过主题班会、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案例警示、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有效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开展自查自纠,消除风险隐患。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学生返校前对照《bat365在线平台安全风险辨识及分级应对管控责任清单(修订)》(鲁英才综字〔2023〕46号)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设施设备安全、餐饮安全、实验室安全、燃气安全、建筑施工、有限空间、防坠设施、治安消防、道路交通等项目,坚持排查与整改相结合,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落实防控措施,建立治理台账(附件1),报学校安全管理处协调限期整改。

四、强化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和突发情况,积极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五、抓好重点管控,做好安保维稳。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人员”情况掌握,及时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学业就业受挫、家庭特别困难、人际关系紧张、心理行为异常等人员情况,落实帮扶责任,做好关心关爱。二级学院要做好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摸排,做好追踪和情况报告。

六、严格值班职守,做好应急处置。秋季学期开学前后,要严格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向学校值班领导、单位主管领导、有关责任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漏报。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工作落实情况形成记录台帐,留好佐证材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于9月8日前报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联系人:南校区吴朝阳,联系电话18595268110;北校区韩长江,联系电话15905319300。

附件:1.安全风险辨识及分级应对管控责任清单(修订)

      2.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26日